值得收藏 有关环保验收监测的54个常见问题

发表时间:2024-01-20 03:49:04 来源:bob全站APP产品展示

  答:对产生粉尘的设施应该进行颗粒物的监测。实际监测中可以搭建临时监测平台或采用吊装设施充当临时平台做监测。

  34、环评和批复给的总量特别低,可能低好几个数量级,如0.000433t/a,验收过程中怎么样对待总量不能达标的情况?

  35、砖厂目前实行新标准后,颗粒物30mg/m3,达到标准太难,参照当时环评及批复实行的标准,达标,针对新标准不达标,验收过程中如何处理?

  答:《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给出了现有企业延续执行旧标准限值(表1)的时限(2年半),在这期间,企业应积极整改,使用先进的治理设施,使污染物排放达到表2中更严格的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严格按照标准的时限规定执行相应的标准限值,若不达标,应做处理设施的改造。

  对照下列九条逐一检查,列出具体不合格项。1)环保设施未按要求完全落实;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超标;3)出现重大变动未履行相关环保手续;4)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完全治理;5)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6)分期建设、投产,其环保设施防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够满足需要的;7)因违法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还没完成的;8)验收报告存在重大质量缺陷;9)别的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可以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若不合格,应明确项目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内容具体、要求明确、技术可行、操作性强的后续整改事项。

  37、对于生产的基本工艺部分变更,要不要重新报批?怎么明确判定变更的部分属于重大变更?

  答:依据国家和本省列出的重大变更清单,对照判断。属于清单内的,要重新报批。

  38、机砖厂项目,涉及采矿,是否采矿需要单独做一个环评后才能验收,批复里要求制定《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方案》,此是否制定了才能验收,还要求做好生态恢复,我验收报告里要不要描述生态恢复?

  答:机砖厂项目建设内容中如果包括了采矿部分,则不需单独再做环评。批复要求制定的《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方案》是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依据,必须按要求编制。在验收报告中按检查结果如实描述对方案要求的完成情况。

  39、针对处理效率尤其排气筒,很多处理设施之前无排气筒管道,无法开孔怎么办,进口开孔后,规范是否也跟出口一样严格执行“下三上六”的要求,是否不满足就不开孔?

  答:“技术指南”中规定,对不具备处理效率监测条件的(因安全和设施本身原因等),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即可。监测断面选择时的“下三上六”原则是一种最佳的要求,真实的情况不能够满足要求时,采用加密布点的办法来进行采样即可。

  42、低浓度颗粒物用GB/T16157标准,实测浓度小于20mg/m3,那么排放浓度怎么折算?排放速率怎么计算?

  答:无法确定准确的实测浓度,故不可以进行折算和排放速率的计算。(个人建议用20mg/m3进行折算,折算浓度记为小于20*折算系数后的值,该值如果低于排放限值,则评价为达标,如果高于排放限值,则无法用于评价。)

  答:不一定。有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按规范要求的工况负荷进行验收;无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按污染影响类技术指南进行验收,无工况的负荷要求。

  45、“排放总量=烟气流量×实测浓度”还是“排放总量=标干流量×实测浓度”?

  答:都不是。排放总量一般指月或年的排放量。你问的应该是排放速率的计算公式,

  47、GB16297-1996中提到“新污染源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米,若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15米时,其排放速率标准按原来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那对油烟是否适用?

  答:饮食业油烟的监测依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有关要求,其中5.3规定“油烟排气筒的高度、位置等的具体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并未做达不到高度要求严格执行标准限值的规定。达不到排气筒高度要求应视为未按要求完成环保设施的建设,属于验收不合格的范围。

  48、轴承加工厂,环评及批复是生产“精密”轴承配件,企业说没用到“切割液”。生产精密轴承没用到切割液,这样的情况合理吗?

  答:轴承材料是高机械强度、高耐磨材料,工艺流程整个流水线切割液不停,以减少热变形,保证产品精度。所以企业称没用到切割液是假。废切割液中重金属含量高,属危险废物。

  答:依据环评中对施工期的环保要求,检查施工合同中有无相应的环保要求;检查施工环境监理中相关的环保内容,逐一回答完成情况。

  两种情况企业都会有自己汇入前的采样口,情况1为了解其水质能否达到园区水处理设施入水水质的要求;情况2为排水管网维修和了解企业自身的排水情况。

  53、目前实行企业自主验收,部分变更验收时可以“以验代评”一起验收,能“以验代评”得情况有哪些?我们把握的度是什么?

  54、“三同时”登记表里污染物排放指标后填写,是否只填写总量控制指标下的指标?

  答:“三同时”登记表中污染物指标,既要填写总量控制的指标,也要考虑排污许可证中的排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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